Sunday, October 01, 2006

我们从满清王朝的覆亡中汲取了教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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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亦忱

前言
中华民族走进近代历史的路径实在是令人不堪回首,而且在时过境迁之后因信史难觅,也确实难以真实地去追寻其歪斜的轨迹。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能从部分秉笔直书的中外历史学家笔端,看到一些真实得令人发颤的屈辱、惨烈的壮举和蒙昧、昏聩的愚行。假如你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也愿意深入到近代中国黑暗的历史隧道中去探寻满清王朝走向毁灭的原因,只要你不是铁石心肠,要不了多长时间,你的心绝对会裂成碎片那样难受。
我读晚清史的体会,宛如读一部腐朽没落的豪门巨贾在其野蛮的先人杀人抢劫起家后,因为子孙后代跟不上世界文明潮流而败家毁业的历史。
满清覆亡之后近百年来,虽然继承其遗产的中华民族中一些不肖子孙,始终不敢真正直面这部糟糕的满清王朝败家毁业史,总想选择性遗忘这段历史中最令人不堪回首的那几页,或刻意去曲解它所蕴涵的真正意义,不但讳言清廷君臣们耻辱与丢脸的过往行止,甚至于把这伙昏聩蒙昧的愚人所做的荒唐蠢举包装成光荣和英勇的经历。在我看来,这样做的结果,意味着一个当年世界上最大又相对最为落伍的民族后代,在对前辈耻辱和丢脸的历史进行文过饰非,其所产生的最大危害,无异于又在为自己的子孙后代重蹈前辈的覆辙而铺就一条植满鲜花的歧路。
当跨入人类又一个新纪元,我也逐渐老去难以对我们这个民族的振兴做点什么实事的时候,再来回顾晚清覆亡的历史并以此展望中华民族在充满希望的新千年所面对的现实世界和未来世界,常常会黯然神伤,感慨莫名。
那是因为:
我在为前人而哀伤;
我在为今人而悲悯;
我在为后人而忧惧。
当然,最沉痛的是,
我感到深陷在历史的泥潭中,
而不可自拔的绝望。


一、林则徐是禁烟抗英的民族英雄还是祸国殃民的罪人
谈论晚清的历史,首先必谈林则徐,因为打开大清王朝毁灭大门的人,就是当年的钦差大臣林则徐。
凡对晚清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在 1840 年代来临之际乃至更早些时候,率先兴起工业革命并满世界寻找殖民地的英国人,在与大清国贸易时,因其除了工业化的产品如钟表、呢绒等少数商品外,并无太多适用的商品出口到天朝,而大清国出产的丝绸、茶叶、瓷器和其它手工艺品,由于受到欧洲社会各阶层的欢迎却可无限量外销西洋,所以,英国在与大清国的贸易中,自 1820 年代起,一直发生着高达每年百万乃至数百万两白银的巨大贸易逆差而无法弥补,英国对大清朝的贸易早就事实上难以为继。于是,歹毒的英国奸商遂挖空心思将在印度殖民地种植和提炼的鸦片,自乾隆、嘉庆时代起就开始返运给天朝的民众来享用,并使之上瘾而逐渐成为有购买力的烟民生活必需品一如现在的香烟。
平心而论,如果说英国人最初贩运鸦片是为获取和大清国继续贸易所急需的白银硬通货而出于无奈有某种合理性,可是,当他们从鸦片毒品交易中尝到暴利的甜头,而不顾鸦片对人的危害变本加厉向天朝倾销鸦片,使之成为众多天朝国民日常的消费品之后,则无疑是以国家为后台的赤裸裸的大规模贩毒之举。当这种由英国的鸦片贩子勾结满清基层的贪官污吏和奸商,大量走私鸦片的不正常贸易开始危及满清统治为朝廷所高度重视的时候,清廷终于在三心二意禁了近百年鸦片之后突然意识到,若再放任这种毒品毒害国民,其最终结果必然是导致国家将来“不唯无可筹之饷,亦且无可用之兵” 。于是,到了1838 年,彻底查禁鸦片无疑成了满清王朝一项真正的基本国策。
史载,在 1830 年代,广东等最早开放对外通商的口岸,不但鸦片已经泛滥成灾并向内地蔓延,而且英国人也通过罪恶的鸦片贸易获取了惊人的暴利和巨额的贸易顺差,从而导致天朝作为货币流通的白银流失巨大而开始搅乱了大清国一大片地区的金融秩序,同时也使国民的体质被鸦片所毒害,中国人开始以东亚病夫形象走上近代历史舞台。到了 1830 年代的末期,满清因为鸦片输入导致白银外流量竟高达每年 600 万两之巨,以致国内发生严重银荒,造成银贵钱贱,财政枯竭,国库空虚。满清王朝因为鸦片这种产自印度的毒品大量流入中国腹地而面临一场真正的金融货币危机和国民体质危机。因之,查禁鸦片从广东下手,势在必然。于是,昏聩但却简朴的道光皇帝于 1838 年 12 月遴选了刚正清廉的林则徐为钦差大臣赴广东禁烟。中国的近代历史,就这样由道光帝和钦差林则徐共同翻开了糟糕透顶的第一页。
在中国,凡读完中学的人都知道,林钦差赴任后,不去深入调查鸦片在中国流行的原因和流入的渠道与路径,也不细查贩运鸦片的英商有何强大的国家背景,更不认真评估禁烟后所能产生的严重国际反响及其对自己国家可能产生的祸害,其上任伊始,就拍脑门做决定,实行了对境内外鸦片贩子“入即正法,船货归官”的铁腕政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强硬手段,从英国鸦片商人手中缴获了 2 万多箱鸦片现货,于 1839 年 6 月 3 日,在虎门沙滩上掘池予以全数销毁。林钦差以为,只要肃清了市面上的鸦片,也就一锤搞定了盘踞广州及其近海的鸦片贩子,并能一举铲除鸦片对天朝长达百年的祸害。
虎门销烟之后,林钦差确实因此而获得举国赞誉,朝野认同,官声如日中天。然而,好景不长,林公没有高兴几个月,事过一年竟招致英国人用坚船利炮一举轰塌了天朝的国门。越洋而来的英军在天朝境内为林则徐一手制造的鸦片贸易纠纷,与清军打了一场洋枪洋炮对大刀长矛的不对称战争,最终迫使清廷五口通商门户洞开,割地赔款丧权辱国。这,恐怕是昏聩蒙昧的林则徐在虎门销烟时看着销烟池中翻起泡泡时所无法想到的。
从此,满清王朝便与英国为首的西洋诸列强纠缠在中国黑暗的历史隧道中,演出了一幕又一幕既荒唐可笑又让华夏民族子孙事后揪心扼腕的历史悲剧和闹剧。后来,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停战后于 1860 年签订的《中英北京条约》中,清廷居然完全按英国人的要求,在条约中规定“贩卖鸦片为合法贸易”。以致满清对外贸易的进口商品中,鸦片的货值一度竟高达进口货物的60%。此距林钦差禁烟也不过 20 余年。
据历史记载,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当英国人越洋而来的舰队载着数千士兵,不用风帆浩浩荡荡结队溯长江呼啸而上,在两岸愚昧的天朝官民目瞪口呆的观望下,长驱直入进抵南京时,蒙昧而又昏聩的满清王朝君臣们终于在领教了洋鬼子的厉害之后,遂于 1842 年 8月 29日与英国签署了臭名昭著的《南京条约》,以赔钱割地并开放五口通商且在此之前就对林则徐革职贬谪新疆,而宣告了林钦差禁烟行动的彻底失败和大清朝闭关锁国历史的终结。随后,一些西方列强跟着英国人趁火打劫,坐享英国人和天朝开战的战争红利,使清廷的主权进一步丧失,则更是林钦差强力禁烟时做梦也不可能想到的。如,当时的美国总统泰勒在大清和英国的战争爆发后,随即派全权大使乘军舰到达广州,此时,清政府已成惊弓之鸟,急忙跟他签订了《望厦条约》;法国军舰则开到广州海面示威,宣称将北上攻击舟山群岛,道光皇帝也连忙跟他签了《黄埔条约》;就连几个当时天朝君臣们闻所未闻的西方国家如葡萄牙,西班牙,比利时,普鲁士(德国),奥匈帝国,意大利,荷兰,丹麦,瑞典等弹丸小国,过去就是前来进贡也不够资格的,现在也结队而来叩开天朝的大门,他们不仅个个如愿以偿与清廷签订了条约,而且均享有和《南京条约》中英国人一样享有的特权,清廷对神州所拥有的完整主权遂遭到进一步的破坏。
事过 160 多年后,我们再来看这场因鸦片贸易被清廷强制终止而起的战祸,追根溯源,林则徐无疑是个最为关键的人物。
我相信,中国的文化人一定早就从中国的主流历史学家的著作中和中国学校各年级的历史教科书中看到,林则徐在满清王朝与英国鸦片商人的敌对行动中,因为对英商交涉态度强硬,行动果敢决绝,禁烟除恶务尽,乃至后来面对英军打上门来时的英勇抵抗,而使他作为极有民族气节的英勇人物受到自此以降的历代中国人所尊崇,成为无可争议的民族英雄流芳千古;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为消弭这场鸦片战祸帮林则徐擦屁股,而与英国侵略者交涉作出妥协让步并在《南京条约》上签字的人,则作为卖国贼而被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历史老人对林则徐的眷顾也真是好得令人难以想象,第一次鸦片战祸消弭之后,林则徐作为道光皇帝昏聩蒙昧决策的代罪羔羊,虽然丢官后被贬谪去了新疆,可是,当洪秀全的太平天国起义即将开始撼动清王朝的基座时,林大人再次获得的道光帝的召唤和启用,于1850年10月被授钦差大臣,却在奔赴广西镇压农民起义的前线就任时病死于途中。死得正是时候的林大人,终于“毫无瑕疵”地走进了中国近代历史,成了近乎官场完人和道德楷模的历史人物,其“苟利国家生死已,岂因祸福趋避之”的箴言,在其死后一百五十多年来为中国自视高洁的历代政治家所践行。
在谈论林则徐的时候,我知道历史是不可以假设的,但我却每每喜欢执拗地假设历史。
我想,假如林则徐没有病死在赴任途中而是上任后死于随后兴起的太平军之手,他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的形象还会是这样高大吗?
我还想,如果说人的生死在冥冥之中有定数不可以假设,那他在钦差大臣任上禁烟时,除了采取强硬的销烟举措外难道就真的就没有其他利国利民而又免取战祸的选择吗?他如果在死去 150 年之后复活,让他再次做出选择,他还会那样决绝地再度“禁烟”吗?
其实,现在回过头看林则徐在钦差大臣任上的所作所为,他其实丝毫没有顾及自己的强力禁烟举措给国家招惹的战祸究竟有多大的危害,其禁烟所选用的是最简单、最粗暴,也是最不要动脑子的专制政府一贯使用的愚蠢方法,其所用的主要手段则是对付本国当惯了亡国奴的民众一用即见效的暴力手段。他在对付后面有英帝国撑腰的鸦片贩子时所选择的政策措施,更是毫无技术含量和外交智慧可言。当他把自己制定的“入即正法,船货归官”的禁烟措施付诸实施之后,其给国家招来战祸的结局也就被历史性地注定了。林钦差为了治愈鸦片给满清王朝带来的沉疴,冀望治社会百年痼疾而一年大功告成,其情真意切可嘉,其昏聩愚蠢则透顶。
假设当时林钦差不是把英商的鸦片强力缴获并将其扔在虎门的池子里销毁掉,而是稍微照顾到英国鸦片贩子的利益,悉数予以平价赎买后再行销毁以示天朝为禁绝鸦片不惜血本;或者根本就不用销毁而作为百姓的极端奢侈的消费品由国家来垄断限量经营,一如当今中国的烟草专卖局出售中华牌和熊猫牌香烟那样给朝廷带来暴利;接着再与英国人谈判禁绝鸦片的时间表或给予逐年减少的配额进口直至取消进口,并辅之于建议英国人用其它更适用的商品来逐渐取代鸦片贸易,以实现英国对华贸易的收支平衡;如此循序渐进地把鸦片对天朝的危害降至国家可以承受的程度。与此同时,则奏请皇上徐图国家制度改良而逐渐赶上英国的先进制度,使国家军事实力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强大到足以和英国抗衡的程度。那么,这场令后来的中国人痛彻肝脾悔断肠的鸦片战争还能打起来吗?如果历史是按这样一个最简单的假设来发展,中国的近代历史还会是这个样子吗?
对这些个的问题,我相信任何一个稍微聪明的中国人和极端愚蠢的英国人都会给出自己的答案:不会!因为当时的历史事实是,英国国会在表决对大清朝的战争拨款法案时,在有近600 人投票的国会中,并不是一边倒的支持这场肮脏的战争,竟然是以 9 票的微弱多数而通过这个法案。如果林则徐在禁烟的过程中不是那样一味蛮干不顾后果,完全无视当时的世界特别是强大的英帝国正在按西方世界的丛林规则运转,英国国会的对华战争拨款法案原本是不可能被通过的。不管人们现在对林则徐如何尊崇,无情的历史事实极为清楚地表明,是林则徐无视英国鸦片商人及其背后的英国国家利益的暴力销烟行动,才招来了用现代化洋枪洋炮武装到牙齿的英国军队,是林则徐的历史局限性决定了他与先行进入人类文明新阶段的英国人打交道时,以落后文明的方式来草率处理有国家背景的商业纠纷才引发了祸国殃民的鸦片战争,从而陷大清朝于万劫不复的深渊。
无情的历史事实还表明,林则徐的昏聩蒙昧不光是表现在查禁鸦片的行动中,其在后来对抗英国侵略军的战争中,也不是象我们的历史学家所描写的那样英明,其颟顸愚蠢一如那些清军著名的败将。史载,在林则徐的销烟举措招来英军,鸦片战争开打之际,林钦差曾花巨款向美国商人买了一条 1080 吨的大轮船“剑桥号”,并装上了 34 尊英制大炮在船上。可是,林钦差却不是命令清军把这条大船开到海上与英军对轰,而是横泊于珠江口,作为阻碍英舰的障碍物兼作炮台来用,结果,被英国水兵爬上船去,连船带炮给抢走了。
也许有人会对我的这些愚蠢的假设报之以事后诸葛亮的嘲讽,但是,我劝哪些准备嘲讽我的人,只要看看美欧诸国当今在自己国内对毒品泛滥所进行的查禁努力事倍功半,就可以看出林钦差的禁烟举措之荒唐和乖谬所言不虚。以当今美国如此强大的国力和科技、文化水平,迄今仍奈何不了区区白粉对国民的毒害,尚要在国内尝试了种种先进禁毒手段之后,最终去缅甸的金三角和哥伦比亚丛林清除毒品生产的源头,并事先安顿好种植罂粟的烟农再来谈禁毒的问题。以此反观林则徐代表腐朽没落的满清王朝来禁毒,其用专制政府一贯迷信的暴力手段来查禁鸦片,其必然的结局是,无论他虎门销烟之后英国军队是否打上门来,这样的禁烟举措也难逃最终失败的命运。这是因为,历史告诉我们,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如果仅仅用暴力手段就可以消灭毒品对人类的危害,别说满清王朝早在林钦差禁烟之前一百年就能够消灭鸦片对天朝的危害,就是美国这个当今世界的霸主也早把参与毒品贸易的人赶尽杀绝了。所以,我们现在无论从那个角度看,林则徐在钦差任上放任使用国家暴力的禁烟之举,其实是一个昏聩蒙昧的专制王朝的官员,不讲科学、不会外交、不认清形势、不顾国家安危的草率而又鲁莽的愚蠢之举,其行为除了表明清廷禁绝鸦片的坚决态度并附带着给国家招来祸国殃民的战乱之外,毫无可取之处。他在历史上的所作所为,证明他仅仅是以一个虎门销烟的简单举措就暴享民族英雄美名的蠢货。而林则徐作为民族英雄被中国人长期极度拜膜的现象,其在文化上的意义是,我们这个民族一百多年来早已分不清什么是英雄壮举,什么是蠢汉胡来。
在我看来,中华民族迄今一直把昏聩蒙昧的钦差大臣林则徐作为自己的民族英雄对待,除了证明这个民族的思想境界依然停留在中世纪,其国民的思考能力与当今世界现代文明严重脱节之外,没有半点正面的价值。林则徐这个占据了中华民族英雄榜前排达百年之久的钦差大人,不仅是导致满清王朝最终覆灭的第一个罪人,其实他更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如果有人非要说他是民族英雄,也是个逆历史潮流乖谬背时,仅仅是他刚正清廉的人格值得后人敬仰而带有浓厚悲剧色彩的愚蠢的民族英雄。未来的中国其实根本就不需要这种昏聩蒙昧的民族英雄!如果中华民族继续产生这种昏聩愚昧的民族英雄,那么,这个民族将被再次证明是一个被坏制度彻底毒害而不可救赎的劣等民族,只配让现代的文明世界所淘汰。
前些年,当我观看中国著名导演谢晋以对林则徐无限崇敬和溢美的心情拍摄的新版电影《鸦片战争》时,居然莫名其妙地联想到中国新世纪所再次面对的“禁烟”问题。只是让我感到非常丧气和可悲的是,这回可不是英国人或美国人在向我们贩毒,而是我们自己人向自己的同胞光明正大地敞开贩毒,竟然还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专卖。
说实话,每当我看到自己的同胞不分场合地吞云吐雾时,每当我得知各大医院里因吸烟致病的亲朋好友在奄奄一息等死时,每当我想到各级政府的财政官员们在点算着烟草税收给他们带来的数字是百万、千万还是亿万,却忘记了自己的国民因吸烟致病而支出的医疗费用是数倍于这一收入时,我除了对这个不争气、没长进的民族充满悲悯的情怀之外,总在匪夷所思地想这个问题:当刚正清廉的林大人知道自己的后代在当今世界又成了“吸烟”的冠军民族而再次面临“禁烟”问题时,他会作何感想?我猜想,林则徐如果在九泉之下有知,要是不老泪纵横,也一定会唉声叹气吧?
如果林公再次降临神州,他还会象当初那样决绝地“禁烟”吗?中国在这个新千年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出产另一位“禁烟”的民族英雄呢?


二、满清王朝为何只能搞出坏资本主义
已故的旅居海外华裔经济学家杨小凯不止在他的一本著作中说过:“清朝晚期的原始资本主义是属於当代经济学家所称的坏资本主义。”按杨小凯的说法,它坏就坏在这一最要命的地方:“朝廷和各级地方政府利用其政治垄断特权追求其私利而不惜损害全社会的利益”。
晚清这种坏资本主义,其典型的特征是,国家的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为了追逐一己的私利而官商勾结无所不为。它不仅造成了国家经济的低效率和国民收入分配严重不公,而且,尤为糟糕的是,国家的整个经济活动中能产生高比率剩余价值的新兴产业,主要为官府和与之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特权阶级所把持,并按其既贪婪而又目光短浅的欲望组织生产,因而其生产力自然也不可能得到快速的提高。在这种坏资本主义制度下,与官权控制的新兴产业发展迟滞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西方汉学家费正清所说的清末税收的非制度化,不透明化,及事实上的高收入阶层累退的税收制度(即:越富有和越有权势的人纳税率越低)。
中外历史学家常常惊异于法国的坏资本主义制度很快就能被大革命推翻,而清朝的坏资本主义制度却可以苛延残喘很长的时间僵而不死。对此,一些西方的历史学家将此归结于欧洲与东亚地理政治结构的差别,其中,最有名的是 Baechler 的名言: " 资本主义发展的最根本源泉是同一文化下政治的不统一及政治多元化。 "
事实上,我们看欧洲的近代历史,就很容易发现,近代欧洲在政治上长期不统一,其实恰恰给欧洲创造了一种国家制度能够展开竞争的格局:即,欧洲那些规模相近的主权国之间在近代历史上始终存在着激烈的国家制度竞争。正是有了这种竞争,加上自由移民传统和统一的基督教文明背景,从而使近代欧洲成了世界上最充满活力的一块大陆,也使得欧洲诸国中有竞争力的国家制度有机会胜出,并很快被其他制度相对落后的国家创造性地模仿。
在人类步入又一个新千年之际的前后十年间,欧洲十多个语言、民族、制度各异的国家能够和平地走向统一,这对中华民族而言,不仅是过去的中国人所理解不了的,就是现在的中国人也是难以看懂的。对此,只要看看当今海峡两岸的纷争,大家也就不难得出自己的结论。
在我看来,中国要面向未来,不对近代中国特别是晚清的国家制度因为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而被淘汰的原因进行剖析,所谓今后的国家制度改良就始终是缘木求鱼。
我们知道,18-19 世纪的中国是当时世界上少有的大一统专制集权帝国,不仅其国家制度在政治治理结构上全盘承袭了秦王朝的郡县制,而且还彻底地废除了清初原本实践了一段时间的诸如给吴三桂之流封王而有利于分权体制发育的封建制度。当时的中国,由于清廷的高压统治,在政治上实行的是一种高度垄断的中央集权制度,在文化上实行的是独尊儒学的文化专制主义意识形态,在经济上则是按仕农工商的序列实行重农抑商及所谓以“奇技淫巧”排斥科学技术的自然经济政策。
满清王朝用这种落后的国家制度统治中国,在西方正在兴起工业革命和代议制政治的时代,会产自然生长出一个世界强国吗?我绝对敢说,即使按当代某些中国人在一部歌颂康熙皇帝的电视剧中写的一句歌词,“向天再借 500 年”,让康熙皇帝来继续统治中国,这个国家虽然由他统治下,在发展停滞的世界中一度领先于全球而被首次来到神州的西方传教士们称羡不已,但是如果他不跟上西方的步伐,拒绝对专制王朝制度进行根本性变革,大清王朝将依然会是世界上最落后的没落帝国。
对此,我们只要看看晚清政府搞的洋务运动究竟是怎么回事就自然能够得出自己的结论。
在西方的汉学家和中国主流历史学家的眼中,晚清的洋务运动在中国近代的经济史上和国家制度改革上是一个彻底失败的运动。导致这个富国强兵运动失败的主要原因,现在看来非常简单:满清的洋务运动是在政治、法律制度和国家的意识形态不能根本变革的约束下进行的;这个运动以坚持满清王朝的政治垄断,没有司法独立和保护私人企业的法律制度为基础。它与日本的明治维新全面模仿西方的政治、法律、经济制度相反,自始至终坚持官办、官商合办或官督商办的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和前提来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和工业化模式,完全无视建立近代企业制度和公平市场的基本法则。
洋务运动自身的悖论集中地表现在,政府垄断工业和其它新兴产业的利益与其作为独立第三方发挥仲裁作用的地位相冲突和不可兼容,即,晚清政府既是国家经济活动的裁判员,又是市场上的利益主体,并时时刻刻利用其裁判员的权力,目光短浅地去追求其在市场上的经济利益,而不管企业制度和市场秩序是否会因此而混乱不堪。晚清王朝这种制度化的国家机会主义行为,使得政府利用其垄断地位与私人企业争夺资源,并且蓄意压制有前途的私人企业发展。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日本的明治维新运动与满清的洋务运动相比,虽然起步较晚,却成效远远大于后者。日本在明治维新运动中,除了国家的宪法中没有放弃天皇的实权不搞虚君共和之外,不仅规定了国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且,其在国家的基本制度上竟然是“全盘西化”,全面模仿英国、德国的政治、法律、经济制度。当时的日本政府,除了在国民不知企业为何物时,办过几个模范工厂外,基本上不办国营企业。因此,明治时代的日本政府完全可以没有私心地发挥公平司法,严格执法的第三者仲裁功能,从而,使国内的私人企业得以蓬勃发展起来。加上维新期间日本模仿西方的公司法和专利法,鼓励国民的创造发明,简化国民创办企业的审批手续和降低国民创业的门槛,使得私人企业有宽松的创业环境和可以利用剩余权保护推广西方专利的收益,所以,日本从明治维新时代起,西方的各种先进技术就得以广泛在日本引进、发展和生根。
反观晚清的洋务运动,其特点不但是官方对大工业的垄断,也表现为亦官亦商,官商勾结,从一开始就排斥私人企业,使私人企业难以获得宽松的创业环境和发展空间。我们从充斥于正史记载和民间野史的故事中,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晚清商人成功的首要条件是必须与官府搞好关系和得到各级官吏的庇护,其中,胡雪岩发迹的故事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仅以李鸿章搞的轮船招商局 (1872 年) 以及开平矿务局 (1877 年) ,上海机器织布局 (1878 年) 为例。对这些晚清最著名的企业,我们很难设想,其官商合办,官督商办的运行机制,居然在制度层面没有严格定义的概念。象李鸿章作为朝廷高官,又是企业的老板,他使用合股公司的形式从私商筹到资本,任命有捐纳的官衔或半官方地位的人做经理,很像当今政府有控股权或控制权的企业任命各级官员出任董事长、总经理一般无二。这类企业的最大问题就是老板既是制定游戏规则的政府大官,又是参加游戏的主要成员,其双重地位造成的利益冲突使得国家机会主义制度化,公平和健全的近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秩序根本就不可能建立,私人企业自然也不可能发展起来。总而言之,晚清这些官商合办或官督商办的企业有官僚机构的所有弊病,诸如裙带风盛行,官员滥用资金,贪污成风,却没有近代私人企业的最低效率。
但实事求是地说,晚清覆亡前的官督商办企业,在随后清廷制定的经济制度规范下,与共和国成立后的很多国营企业相比,到更像近代企业。特别是清朝末期政府在多次沉重打击下规划立宪改革后,于 1904 年月 21 日颁布《商人通例》九条和《公司商律》一百三十条, 1905 年颁布公司登记法, 1906 年通过的破产法和专利法,终於使近代中国的经济制度开始走上正道。如, 1904-1908 年国内私人企业就曾迅速发展,共有多达 272 家注册成立。无奈,晚清这个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良好发展趋势,最终却被清廷延缓国家政治制度改革积累的社会矛盾所引发的革命和随之而来的民国初年的国家动乱所打断。
公允地说,命运女神和历史老人其实给了满清王朝远多于日本的太多机会,让它赶上历史前进的步伐,然而,清廷中那些蒙昧而又昏聩的君臣等一干蠢人,却一次又一次拒绝了这样的历史机遇。
这样的腐朽没落王朝不走向毁灭,天理何在?!历史的正义何在?!


三、西方列强对晚清的侵略于中国社会进步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满清王朝及其统治下的中华民族作为西方列强侵略的受害者,有权利对西方列强予以控诉和讨回公道,并逐一废除强加给自己的不平等条约,是历史公正性的体现,对此,毋庸置疑。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晚清的最后几十年,清廷和西方列强的冲突,却有很多是清政府蒙昧昏聩而自取其辱,其中,义和团事件就是个最典型的例子。
真实的历史事实是,这一事件的背景,是慈禧太后镇压戊戌维新运动后被国内外认为失去领导朝廷的合法性,因此,她的理亏心态成为触发义和团事件的内因。在闹义和团事件之前,满清王朝与中国历代任何封建王朝一样,坚持不准民间自由结社的传统,视独立於官方的外国教会和其它诸如大刀会、义和拳等民间社团是对朝廷及其意识形态垄断的威胁。无情的历史事实表明,清廷利用义和团的真正目的,是企图借助于义和团迫害教会和外国人而使自己处于进退自如稳操胜券的不败之地。
当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廷昏聩而又蒙昧的一伙蠢人,一反镇压民间结社的传统,转而支持义和团进攻外国公使馆,打杀外国人,就在这些家伙自以为得计而暗自窃喜时,在国际上却被公认为犯罪的暴行,在清廷放任不管之后,其招致各国联军干涉,自是合乎逻辑的发展和必然的结局。
据史载,慈禧太后之所以默认义和团闹事并发展到对当时全世界 11 个列强宣战,陷国家于被列强瓜分的险境,其关键因素是被臣下关于外国人支持光绪帝复辟的传言所激怒,所以,这一事件实质上是慈禧镇压光绪帝改革后失去人心和统治合法性危机的再次暴发,而不仅仅是我们的主流历史学家所编造的所谓外国人合伙再次侵略中国。谁要是再在真相大白之后,继续把八国联军平息义和团事件简单归结为帝国主义对中国的野蛮侵略,而不检讨晚清时的官民愚昧及其对中国未来极端不负责任而产生的负面而又深远的影响,则无疑是在为新的义和团时代到来而铺路。
实事求是地说,晚清因为国家积贫积弱又不思改进制度而在与西方列强的纷争中,确实在屡屡吃亏后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在道义上站不住脚有待国家强大起来后再逐一加以废除或修订是一回事,但在当时的国际法的法理上必须得到遵守,其实是得到签约双方认同的,则是另一回事。
从某种意义上说,西方列强把那些不平等条约强加给清廷,并不是一点积极意义也没有的。按照杨小凯的观点,至少清廷与西方列强冲突后产生的条约,把西方的法治概念和对游戏规则在参加者之间平等讨价还价的概念引入到清廷,使清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其不受限制的政府特权无人敢于挑战的超级垄断地位,特别是条约制度打破了朝廷及地方官吏对商业的垄断和对私商的任意侵夺,并要求清政府将税收制度公平和透明化,这对中国后来建设正常的商业社会有着难以估量的积极意义。
即使是被现代中国人认为是奇耻大辱的西方列强在中国土地上实行的“领事裁判制度”,其对中国社会进步的促进意义也是十分巨大的。
根据历史记载,英国最先向清廷索要领事裁判权,是鉴于满清不是一个法制国家而提出的正当要求,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意义是不容置疑的。因为在晚清时代,中国根本就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如果没有英国的领事裁判权,则英国人民和商人在中国根本没有人身安全及相应的司法公正保障。考虑到英国在租界及殖民地香港并不是由政府来行使司法权,而是由独立於政府的法庭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公开、公正的审判,并由本地人组成的陪审团来对被告裁定有罪或无罪,这种公正的司法程式和内容,就是到现在,其先进性也是不容置疑的。
以此反观晚清的司法现状,其野蛮、无序简直骇人听闻。例如,最初鼓动义和团闹事,最早将“义和拳”正名为“义和团”并将其罗致在自己门下听用的毓贤,就是个杀人如麻的屠夫式的基层官吏。这个秀才出身的汉裔旗人,捐官在山东,于光绪十五年( 1889 年)署理曹州知府,上任不及三月便杀掉了当地一千五百余人,居然还以能吏之名而为上级嘉许,以致官运亨通,被清廷提拔使用。当 1897 年冬曹州教案发生时,他已官拜山东按察使,为全省最高执法官吏,俗称臬台。在晚清这样的司法官员治理下,外国人如果不争来“领事裁判权”,其在华经商传教的国民如遇司法问题会是个啥状况,也就可想而知。
按照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的观点,即使是所谓对满清进行文化侵略的外国教会,其对中国近代进步的促进意义也是有目共睹的。因为在晚清,那些平时极少有反对力量制衡的清廷及其地方政府,这时总算碰到一个克星--那个足以与它分庭抗礼,甚或权势犹有过之的外国教会。所以,从“抗拒极权政府鱼肉人民,和防制社会上恶势力欺凌以及引领教民走上比较现代化生活”这个角度来看,洋教会在当时晚清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中,其发生的很多正面作用,更多的时候往往超过了其负面作用。
当然,从公正性对所有人而言,英国人所要求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及司法独立公正的保障原本也应施于所有的中国人,但是,在清廷所坚持的所谓主权面前,英国人不可能给天朝的国民争来这些权利,而只能争取到英国人所应有的权利。如果我们不刻意隐瞒历史,当代所有的中国人都应该可以看到,通过和清廷订立的条约和从天朝夺取的租界,英国人把他们的地方自治、独立和公正的司法实践,不仅毫无保留的展现给了清朝的国民看,而且这套制度也的确确惠及了居住在租界里的清朝国民,并给这些最初和英国人打交道的愚民们以宝贵的现代化启蒙。
事实上,在中国的近代历史上,无论是国民党人、共产党人,还是为清廷、北洋军阀或国民党当局所不容的政治异议人士,都曾经依靠租界中独立于满清政府和后来的民国政府的司法裁判权,而保护了自己的人身权利。如果深入考察英国人对租界的管理,他们在中国的租界里基本上都是实行地方自治,并不是由英国政府派员直接管辖,而是由租界居民选出的地方自治机构治理租界。虽然,租界中有选举地方自治机构 (市政局) 权利的人,由于受选举法对财产和交税或交租额资格的限制,只占租界中居民总数的十分之一左右,其实行的租界民主选举制度是真正的少数有钱的外国人才能搞的民主制度,但是,它却与租界外的专制社会大异其趣,因而为当时中国的有钱人和有文化的人所羡慕不已,一如现今移居美欧的中国人对西方社会的民主制度趋之若鹜。
残酷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近代中国由落后的专制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英国的租界无论是从司法、税收制度方面,还是从公共财政管理方面,都为当时的中国人提供了学习现代政治和经济司法制度,提供了最好的课堂和教材,其中,香港就是一个这样的范例。
毋庸讳言,中国现代城市的公共财政制度,公共设施,建筑风格其实都深受各西方列强在华租界的影响,特别是英国租界提供了司法独立,地方自治,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收入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结社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企业成立自动注册等等现代社会的元素,从而为近代中国进入现代社会提供了学习的榜样,它对近代中国的现代化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正面意义,一直为中国那些主流历史学家所一笔抹杀。
在我看来,如果要说近代中国社会进步不够快,其向西方文明学习和模仿的国家现代化建设步履蹒跚,其主要原因,绝对不是晚清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造成的,倒是西方列强对晚清的侵略力度不够而给小日本留下了巨大的机会,使它在甲午战争与后来的全面侵华战争中屡次得手,从而彻底地阻断了近代中国向西方文明学习的几十年机会,以及我们的近代历届政府对西方列强随其侵略得逞而移植到中国这片土地上的先进制度学习不够而造成的。至于后来的人舍近求远往莫斯科“一边倒”,去学斯大林的“好制度”,一度饿死几千万人甚至把国家搞到了崩溃的边缘,而把家门口的好制度弃之不用,则就不必展开来说,相信读者也都能心知肚明。
结束语
说实话,每当我看着如今 CCTV 把自己的屏幕让那些梳着猪尾巴的满清王公大臣们占领的时候,每当我看着国内那些知识精英对康,雍,乾三朝盛世的历史,乃至对更远的秦皇汉武和开元盛世的文治武功津津乐道的时候,每当我看到那些掌握着历史话语权的无良学者们在继续胡编乱造中外近代历史,刻意歪曲和篡改中外近代历史,并以此鼓动当代中国的无脑儿们盲目排外却以为自己的行为是 " 爱国 " 之举的时候,我极其痛苦地意识到,他们其实在做着当年腐朽的满清王朝曾经做过的同样糟糕的蠢事:他们不仅在继续有效地扼杀中华民族的创造性思维,而且在继续剥夺广大国民对当今世界先进文明发展趋势做出正确判断的能力;他们根本就不是在奋力追赶西方现代文明而是在继续拉大和西方世界的距离。如果要再说严重点,则是我们这一两代人将彻底埋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
假如你真的是非常爱国的中国人,你自然可以不赞成我的观点,你甚至完全可以用自己的观点和所掌握的中外真实的历史事实来批判我的观点,但前提是,你得会用自己的脑子思考问题!
只要你是中国人,为了中华民族在新千年中不重蹈满清王朝的覆辙,你真的要非常提高警惕!


说明:本文部分内容参考并引用了杨小凯《百年中国经济史笔记》和唐德刚《晚清七十年》若干章节,在此致谢!引文出处恕不一一列出。

4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颠覆性的阿

Anonymous said...

看完脑袋快爆了...

Anonymous said...

好长啊
我看完吐了一口血!

Anonymous said...

我……我回头分几次再慢慢看……